口头承揽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1-14|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4月29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乌加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称,2023年8月,原、被告口头约定,原告承揽被告平房新建工程,合同总价为183740元,双方协商一致后,原告带着工人开始施工。期间被告向原告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一个月后新房建成,原告向被告进行了交付,但被告以工程没有完工及工程质量有问题等原因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57740元。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被告坚持工程质量有问题,并提出了鉴定申请。通过了解,发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内容、价款等相关事项均为口头商议,因此双方各执一词,存在较大分歧。在进行庭审后,基于审理查明的基本案情,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再一次组织调解,通过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7740元,双方的纠纷彻底化解。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将坚持为民司法初心,认真践行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法官温馨提醒:在日常民事活动中,要提高合同意识和诚信意识,比如在平常修建房屋、居家装修等这些民事活动中,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明确,可以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产生,而且即便是发生了纠纷,也可以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证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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