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以诺代证 强化诚信意识"——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发布时间:2025-01-14|来源:法治磴口    

  

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难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效率,降低援助门槛,切实解决群众“来回跑”的问题。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依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在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的法律援助时,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及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除外),不需要再提供证明材料。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指导申请人填写经济困难说明表、诚信承诺书、核查授权书以及公示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三是加强核查监督。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申请人说明和承诺内容,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和协助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的核查工作。申请人虚假承诺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通过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开展诚信承诺工作,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推进了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法治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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