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只有将质量和诚信作为企业立身之本,才能全面保障药品质量的稳定、安全。多年来,临河区各大药店时刻紧绷诚信这根弦,始终坚持做到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购药。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之一。
走进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第十七门店,店内各类药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标签标示齐全,工作人员正在热情地为前来购药的群众介绍药品的产地、疗效。“在这儿买药放心,员工态度也特别好,用药方法介绍得特别详细,家人买药都会来这里。”市民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就在附近,平时到市场买菜的时候,还会顺路来测量血压。该店店长胡蕊告诉记者,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第十七门店从2019年开业至今,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理念,受到周围居民的广泛认可。“在药品购进方面,我们统一和总部请货,收到药品后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按照其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分别陈列在冷藏柜、阴凉区及常温区货架,同时,店员每日对店内药品按计划进行盘点、陈列检查。目前我们店有10名员工,其中3名是驻店执业药师,可为患者提供线上、线下用药指导,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胡蕊说。
“公司经常收到买药的群众送来的表扬信,这对我们来说既是鼓励也是鞭策。”门店管理部负责人曹廷武说,“第十七门店设有特药及慢病服务中心,遇到患者急需某种药物,我们都会想办法帮助患者及时购药,避免影响患者的正常用药周期。”
作为老百姓身边的“药匣子”,药店不仅要满足正常购药需求,还要提供安全的购药渠道。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作为公众用药、防范突发风险的药品流通企业,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坚守“护佑生命 关爱健康”的理念,依法诚信经营,通过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对下属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诚实守信的市场消费环境,为群众的健康和用药安全“保驾护航”。2022年国大药房第十七门店、2023年国大药房海天店获得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的“药品安全诚信示范药店 ”称号,2024年国大药房巴彦淖尔有限公司获得内蒙古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授予的《诚信守法模范单位》荣誉。
小信成则大信立,药品安全无小事,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药品安全是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发展的民生工程。“我们创新开展药店‘示范经营企业’评比活动,制定评比标准,对示范企业挂牌表彰,对违规违法企业挂黄牌警示,奖优罚劣,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激发企业创先争优意识,让越来越多的药店成为示范店,增强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以‘小切口’解决管理‘大难题’。2023年,共评出‘药品示范经营店’20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股副股长陈晓旭说。
近年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药品监管“临河模式”,通过搭建“药店卫士”电子智慧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审批与执法分离”“六步走工作法”“三零审批”等工作模式,实现线上线下齐监管。大力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实现“源头可追溯、全程可监控、风险可预警、证据可留存”的监管目标,为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