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信易+审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14|来源: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为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发〔2024]18号),推行“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系列信用应用主题场景创建,建立地域特色守信践诺激励体系,打造兴安盟诚信工程工作亮点,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立信兴商,守信安商”的良好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全盟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我盟诚信建设工程决策部署,以建立地域特色守信践诺激励体系“信易+N”为目标,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核心,进一步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树立诚信兴安品牌形象

三、激励措施

在审批过程中,通过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办事企业(个人)的信用情况,并为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一)从优行政审批

1.为诚信企业(个人)提供“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等便利服务,对紧急事项诚信商户实行全程代办或跟踪帮办,2.诚信企业(个人)在办理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变更业务时,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减少排队叫号等候时间。

(二)证照送达程序

为节约诚信企业(个人)时间成本、办事成本,盟政数据可采取倒付的方式通过邮寄将审批结果邮寄至诚信企业(个人)手中,杜绝“来回跑”的问题。

(三)预约服务

对于诚信企业(个人)提供预约延时服务。为企业(个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通过开通电话预约、线下窗口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确保预约延时服务的顺利进行。

四、惩戒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的通知》(兴社信办字〔2022〕3号)要求,将信用信息核查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核查申报主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将一般失信主体,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不予适用告知承诺等简化程序。将重点失信主体,限制新增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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