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诚信计量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调动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的力量,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旗县区推荐上报的方式,对呼和浩特市范围内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公用服务、餐饮服务、成品油经营、集贸市场、医疗机构、验配眼镜、定量包装生产、商店超市等重点服务行业,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经营单位进行“计量诚信单位”推选报送。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有39家单位符合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标准,获得自治区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