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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四个突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31|来源:赤水市民政局    

  

近年来,赤水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会组织类型多样,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赤水市民政局以“四个突出”工作举措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机制

  完善以党建促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指导督促社会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章程(范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章程中加入党的建设以及诚信自律等内容,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与106家社会组织签订赤水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规范社会组织日常运行,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突出信息建设,深化统一信用代码应用

  依托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完成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工作,便于识别社会组织身份,将社会组织成立、注销、变更登记和换届备案等纳入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办理,实现信息化管理。对社会组织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进行标注,并将信用信息及时关联到信用中国平台,以便公众及时查询社会组织运行状态是否异常。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材料网上提交、网上预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突出信用监管,强化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紧密结合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年度检查、专项审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加强信用监管,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督促社会完善内部治理、信息公开、按照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预防社会组织失信行为发生。针对无法按照登记机关要求完成整改、未参加年度检查等情况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自2023年以来,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7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家。

  突出信用修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针对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负责人约谈、限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惩戒举措督促社会组织限期完成整改,并将其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达到激活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有效运行作用。自2023年以来,通过整改激活社会组织完成信用修复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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