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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6项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24|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主线”,从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提高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服务效能4个方面,制定集成了16项政策措施。

  在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方面,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可采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的方式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空间。推行多部门联合开展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精准落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从青岛市级统筹的新增用地指标中列支约3000亩指标对工作先进区、市予以奖励。推行“净矿”出让,破解采矿权人进场施工难、矿地协调难的问题,为市场主体投资采矿权扫清障碍、提供保障。

  在提高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方面,支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平原地区非耕地逐步恢复为耕地,拓展补充耕地来源渠道。探索山坡耕地与平原林地置换工作,实现“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在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方面,加大低效片区征迁力度,重点引入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招拍挂起始价格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租赁),实行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积极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项目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在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服务效能方面,继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适时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优化不动产“一网通办”服务,持续推广“全市通办”服务,进一步探索将更多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通办服务范围,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跨区域、无差别办理。提升优化“交房即办证”,切实为企业和群众不动产登记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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