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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01|来源:宿迁市司法局    

  

为发挥社会信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基础作用,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宿迁市司法局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信用监管、加强信用核查、深化诚信教育等方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探索建立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印发《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细则》,有效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的力度,推进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律师行业信用损害修复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宿迁市律师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创新与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和信用修复“两网同办”工作机制的通知》,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可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行政机关对于同意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同步处理,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撤下”。

二是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基础作用,在法律援助15个证明事项先行实施的基础上,扩增律师、公证行业3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实把“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新型审批模式办件量明显增大。2022年,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模式审批1539件;采用“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模式审批36件。市司法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荣获政务服务集成改革创新典型案例三等奖、宿迁五维度发力推动“复议为民”案例被评为政务诚信“十佳”创新案例。

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运用力度。结合年度考核、表彰及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情况,在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中,持续加大信用信息运用力度。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对干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和人员招录工作,广泛开展信用状况核查,有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法律服务业及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广泛应用。2022年,信用信息应用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应用2190人次、法律服务行业行政许可中应用305人次、法律援助行政确认1292人次、人员招录及职务晋升9人次。

四是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工作。结合机关每周五“四点半课堂”,定期开展公务员政务诚信教育;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中,将诚信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在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换届选举中,强化诚信核查,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围绕践行诚信公约,普及推广文明宿迁“诚10条”。突出诚信品牌建设,积极参加“最美诚信人物”“诚信之星”等选树活动,使信用知识、信用理念、信用意识等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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