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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改: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标准 加快推进信用监管机制的创新

发布时间:2022-12-19|来源:源点信用    

  

12月13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枣庄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崔海庆说,枣庄市将不断拧紧信用监管的“螺丝钉”,形成信用监管由轻到重、分级分类、环环相扣、动态监管的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信用监管机制的创新。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鼓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市场准入诚信践诺读本,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枣庄”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进行信用大数据分析,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强化对信用监管的支撑。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倡议、信用评价和信用等级分类等工作。完善履约践诺跟踪机制,将市场主体作出的信用承诺及其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虚假承诺、违约毁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约束,并将有关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交通运输、互联网金融、养老托幼、城市管理等与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制定完善行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搭建信用监管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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