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善意执行  破除信任“坚冰”

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禹州市人民法院    

  

近日,禹州法院执行局通过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两起涉企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因买卖合同未结算货款,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某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审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某置业有限公司分期履行货款,因被告未及时履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告公司账户涉及农民工工资及在建工程款支付问题,经多次与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措施,由被执行人自行履行。因申请人及代理人均为外地企业,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反复沟通调解。最终,某置业有限公司按时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标的33800元,法院及时解除了强制措施。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某电气设备公司将某建筑工程公司禹州分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分期执行。但因双方纠纷导致互相不信任,某电气设备公司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执行中,执行法官再次主动调解,耐心细致向双方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经过努力,电气设备公司也让渡了迟延履行金,某建筑工程公司禹州分公司确保账户资金足额,法院依法扣划后及时支付给电气设备公司。

因信任危机而产生的纠纷,在法院居中调解及善意执行下,双方企业矛盾最终得到化解,助力双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恢复。禹州法院将以“有解”思维实现涉企执行“最优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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