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推进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3-10-18|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加强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

企业未在线填报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的,其注册登记的住所视为以默示方式确认为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其登记的联系电话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接受法律文书的联系方式。企业应当确保所填报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真实、准确,能够及时有效接收诉讼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变化,企业应主动及时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更新或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根据《实施意见》

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依法默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文书未获接收,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企业能证明其自身无过错的,视为送达。企业因未及时办理地址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之前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文章高级搜索
 
信用报告 信用修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6200836

13240083111

在线客服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