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纳税失信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多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实施阻止出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多项联合惩戒。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目前已累计公布9万余件相关案件。与此同时,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超32万户。
可见,我国纳税信用体系正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多部门协同和多领域应用的综合作用下,更加健全有力且精准高效。伴随纳税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的纳税信用意识也应从两个维度同步升级。
首先,要注意强化税收违法的“风险意识”。随着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税收治理中有效应用,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精度不断增强,“钻空子”的机会越来越少,风险则越来越大。而且,从当前趋势看,纳税信用在整个信用体系中的分量不断加大,应用领域也在加速拓展,因此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强化风险意识,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同时,要不断提升纳税信用的“增值意识”。随着纳税信用体系不断健全,良好的纳税信用不但能给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带来更多便利,还能助企业在融资、招投标、品牌建设等多方面得到更多利好。因此,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纳税信用的管理和信用应用意识,不仅要避免纳税信用成为“减分项”,更需要用心完善、注重信用应用,让其成为助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加分项”。
从去年11月起,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开始执行新规定,比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等。新规总的方向就是让更多企业可以尝到纳税守信的“甜头”。新一年,广大市场主体不妨将纳税信用作为抓手,用心塑造更加强韧且智慧的企业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