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于2019年1月—3月期间开展2018年度全省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评价对象】
信用评价范围包括列入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2018年在建工程及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外省入吉监理企业)。
【组织形式】
由各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2018年监理项目台账中抽取2个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根据所抽到的工程项目按照评价标准准备相应的资料。
【评价标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
一、指标类别
1.企业资格和素质(20分)
2.质量行为(50分)
3.质量行为(50分)
4.安全管理(20分)
5.社会信誉(10分)
二、一票否决
企业资格和素质:
1.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续及有关内容变更手续、注册人员证书延续及变更手续,得2分;否则0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票否决。
2.企业国家注册人员满足资质要求的,得2分;每超1人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一票否决。
【评价材料】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监理企业应将自评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评信息是指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对承担项目进行自评扣分的详细情况。
2.对于2018年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对监理企业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截止时间】
1.2019年1月15日—2月1日,企业自评阶段。
2.2019年2月11日—2月22日,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阶段。
3.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5日,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终评、公示、公告阶段。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于2019年1月—3月期间开展2018年度全省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评价对象】
信用评价范围包括列入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2018年在建工程及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外省入吉监理企业)。
【组织形式】
由各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2018年监理项目台账中抽取2个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根据所抽到的工程项目按照评价标准准备相应的资料。
【评价标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
一、指标类别
1.企业资格和素质(20分)
2.质量行为(50分)
3.质量行为(50分)
4.安全管理(20分)
5.社会信誉(10分)
二、一票否决
企业资格和素质:
1.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续及有关内容变更手续、注册人员证书延续及变更手续,得2分;否则0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票否决。
2.企业国家注册人员满足资质要求的,得2分;每超1人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一票否决。
【评价材料】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监理企业应将自评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评信息是指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对承担项目进行自评扣分的详细情况。
2.对于2018年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对监理企业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信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截止时间】
1.2019年1月15日—2月1日,企业自评阶段。
2.2019年2月11日—2月22日,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阶段。
3.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5日,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终评、公示、公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