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公布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厦建筑〔2019〕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完成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异议受理及核实处理情况
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自2019年4月19日至4月27日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局共收到7项异议,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一)福建育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企业有参评,结果公示时未查询到该公司评价等级信息。经查,异议情况属实。经确认,该公司参评施工总承包系列,信用评价得分为50.026分。
(二)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税金信息公示时有税金核实信息(48.91万元,经济指标得分1.766863分),结果公示时税金得分显示为0,要求核对评价结果(评价得分应为56.766863)。经查,异议情况属实。该公司参评专业承包系列,经改造数据并运算,信用评价得分为56.7669分,等级为BB+。
(三)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提出,该公司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建省住建厅闽建筑[2016]38号发布),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对该公司进行扶持调整。经查,情况属实,该企业参评施工总承包系列,将该公司列入龙头企业扶持调整,等级调整为BB+。
(四)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该公司为2018年招商引企迁入厦门的企业,申请根据扶持政策及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其信用评价等级为A等级。根据该企业的情况,按照鼓励企业迁入及扶持企业增产增收的相关规定,采纳企业异议。
(五)厦门市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由于该公司将纳税识别号填错,且纳税信息公示期间,该企业未能发现该问题,未提出再次核实的申请。企业申请再次核实纳税金额并予以确认,重新计算信用评价得分,核定信用等级。
由于企业纳税信息需通过税务部门核实确认,且该企业在纳税信息公示期间,未能按时提出再次核实的申请,为不影响本批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不采纳企业异议,企业可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批次的信用评价。
(六)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该公司未采集该公司参建的国贸建设银领中心项目获得的“闽江杯”良好行为信息,申请补充采集、审核并重新记分。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期为3月22日-4月8日,该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现自己漏报良好行为信息,本次公示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已明确不再受理其他信用信息,不采纳企业异议,企业可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批次的信用评价。
(七)收到匿名举报信若干封,反映海沧区建设局举办2018年扫黑除恶知识竞赛中“中建华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参赛资格的问题。经转海沧区建设局核实,符合报名条件。
二、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根据上述异议处理结果,对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公示结果进行修正,现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B+等级及以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施工总承包系列,附件2 专业承包系列)。
三、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一)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监管职能机构应当对不同监管类别的企业自2019年5月10日起实施差别化监管。
(二)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2019年5月10日起(含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等规定,根据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考量投标人企业信誉。
四、后续开展补充评价事宜
在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对于未能参加本批次信用评价,但仍有意愿参评的或本次评价存在漏报信用信息的企业,可以于5月31日前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安排补充评价工作,届时企业按要求提交信用信息、纳税信息和参评申请。我局重新审核有关信用信息,并请税务部门协助核实税收数据,然后单独计算这部分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认定其信用评价等级。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施工总承包系列)
2.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专业承包系列)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公布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厦建筑〔2019〕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完成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绿色)和BB+级(蓝色)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异议受理及核实处理情况
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自2019年4月19日至4月27日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局共收到7项异议,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一)福建育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企业有参评,结果公示时未查询到该公司评价等级信息。经查,异议情况属实。经确认,该公司参评施工总承包系列,信用评价得分为50.026分。
(二)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税金信息公示时有税金核实信息(48.91万元,经济指标得分1.766863分),结果公示时税金得分显示为0,要求核对评价结果(评价得分应为56.766863)。经查,异议情况属实。该公司参评专业承包系列,经改造数据并运算,信用评价得分为56.7669分,等级为BB+。
(三)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提出,该公司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建省住建厅闽建筑[2016]38号发布),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对该公司进行扶持调整。经查,情况属实,该企业参评施工总承包系列,将该公司列入龙头企业扶持调整,等级调整为BB+。
(四)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该公司为2018年招商引企迁入厦门的企业,申请根据扶持政策及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其信用评价等级为A等级。根据该企业的情况,按照鼓励企业迁入及扶持企业增产增收的相关规定,采纳企业异议。
(五)厦门市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由于该公司将纳税识别号填错,且纳税信息公示期间,该企业未能发现该问题,未提出再次核实的申请。企业申请再次核实纳税金额并予以确认,重新计算信用评价得分,核定信用等级。
由于企业纳税信息需通过税务部门核实确认,且该企业在纳税信息公示期间,未能按时提出再次核实的申请,为不影响本批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不采纳企业异议,企业可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批次的信用评价。
(六)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该公司未采集该公司参建的国贸建设银领中心项目获得的“闽江杯”良好行为信息,申请补充采集、审核并重新记分。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期为3月22日-4月8日,该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现自己漏报良好行为信息,本次公示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已明确不再受理其他信用信息,不采纳企业异议,企业可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批次的信用评价。
(七)收到匿名举报信若干封,反映海沧区建设局举办2018年扫黑除恶知识竞赛中“中建华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参赛资格的问题。经转海沧区建设局核实,符合报名条件。
二、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根据上述异议处理结果,对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公示结果进行修正,现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B+等级及以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施工总承包系列,附件2 专业承包系列)。
三、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一)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监管职能机构应当对不同监管类别的企业自2019年5月10日起实施差别化监管。
(二)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2019年5月10日起(含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按照《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等规定,根据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考量投标人企业信誉。
四、后续开展补充评价事宜
在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对于未能参加本批次信用评价,但仍有意愿参评的或本次评价存在漏报信用信息的企业,可以于5月31日前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参加补充评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安排补充评价工作,届时企业按要求提交信用信息、纳税信息和参评申请。我局重新审核有关信用信息,并请税务部门协助核实税收数据,然后单独计算这部分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认定其信用评价等级。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施工总承包系列)
2.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结果(专业承包系列)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